(一)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处、各招生学院、纪委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具体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博士生导师、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等组成。各学院需根据“申请-考核制”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申请-考核制”工作方案。
(三)各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专家组,对申请者的基本条件进行考核。
(四)学校纪检部门对“申请-考核制”工作全程监督。
2018年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