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评奖条件的新生范围中,由学校按一定比例确定获奖总人数和等级,并按该比例确定各省市二、三等奖获奖人数、等级和名单;综合改革省市(浙江和上海)获奖等级、人数根据录取情况另行确定;艺术类设立获奖名额5名。以上获奖等级新生均无须自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