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2、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
3、风景园林专业在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上,录取总分按文化成绩+技能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特殊教育),录取总分按文化成绩+技能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同分规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分值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6、学校仅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