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类专业新生
A.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排名评定,成绩排名在各专业组(限招生计划数为5人以上)招生计划数前10%者(名额如遇小数可四舍五入);
B. 高中期间曾获得国内外重大专业赛事(金钟奖、文华奖及国内外同级别赛事)奖项者。
(二)普通类专业新生
C.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在其所属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绝对排名评定,各专业中绝对排名在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前10%者(名额如遇小数可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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