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秀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报到一个月之后进行评定。
(二)凡符合评定资格A或C者的新生不需要提交申请,由招生办根据当年录取结果统一评定;符合评定资格B者需本人在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向招生办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生办将审核后的名单和材料提交学院相关评审会进行评审;学院对招生计划数少于(含)5人的专业组(音乐治疗、乐器修造艺术、民族音乐作曲、视唱练耳、计算机音乐专业组)将酌情予以考虑;
(四)学工部根据评审结果,向获奖新生颁发奖学金。
2018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