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满足以下两项内容的2018年入学的秋季新生,可获得在兴伟学习的四年,每年学费减免五万元人民币的兴伟奖学金(四年共计二十万人民币,只针对在兴伟学院学习的同学)。
1、需持有奖学金推荐信,并报兴伟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
学生需持有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撰写的推荐信(模版详见学院官方网站******.cn),加盖中学教务处或者学校公章,并于本省填报志愿前发送至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委员会,学院官方邮箱:admission@***.cn。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后,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2、需在上海兴伟学院所在批次的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即填报我院。
考生需在高考志愿填报时,在本生源省上海兴伟学院所在批次的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即填报上海兴伟学院,如生源省为平行志愿,需在平行志愿即填报我院志愿。征求志愿、降分征集志愿、调剂志愿等均不属于第一次填报志愿。
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并获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委员会批准通过的学生,可获得每年五元人民币,总计二十万元人民币的奖学金。
该制度终解释权归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委员会所有。
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委员会
2018年上海兴伟学院新生奖学金具体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