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总分折算办法:折算总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2.摄影、中法合作办学的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和中韩合作办学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三个专业:依据折算总分,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即:不设低录取资格线,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其次考虑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3.其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依据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上海生源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全市前80名者(含同分),在满足“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的前提下,可不参加排序,直接录取第一专业。
5.表演专业:在满足“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同分情况:折算总分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未尽事宜详见学校招生章程。
2018年上海市秋季招生本科艺术批录取分数线艺术类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