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对接报名库。
(一)核对报名材料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各区招生部门进行核对、留档。
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报名材料核对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12月25日。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关键信息须在“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中考报名库,其余信息可在中考报名库中进行修改。
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核对。
2018年3月6日前,各区向市特殊学生评估中心提交申请参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名单和材料,评估结果于2018年4月20日前反馈各区招生部门。
(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
1.集体报名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0日。其中在学籍所在区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等)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15日。
通过评估的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残疾学生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8年5月9日至10日。
2.个别报名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5日-11日,材料核对、信息确认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15日。
(三)补报名
符合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一)(二)(四)款规定的报名对象(不含残疾学生),如在统一报名时未能取得有效的证明材料,迟应于2018年5月10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区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招生部门核对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参加补报名的考生从获得报名资格起按本市中招相关政策执行。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
附件:1.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一览表
2.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日程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抄送:各区招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11月30日印发
附件1
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一览表
类型资格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地备注本市常住户籍考生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本市户籍证明等学籍(原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区非本市户籍考生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考生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和身份证、积分通知单,考生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户籍证明(必要时提供亲子关系证明)等。考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学籍(原毕业)学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今后参加高考报名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考生父母一方及考生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和《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等学籍(原毕业)学校所在区考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考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17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考生父母一方及考生本人户籍证明和关系证明(必要时提供亲子关系证明);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须在2015年8月31日之前办出)等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出具证明、考生户籍证明等学籍(原毕业)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和市教委共同核定名单等学籍(原毕业)学校所在区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考生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等/考生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等考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的本市华侨市政府侨办国内处证明等考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本市公安机关填发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过渡期内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学生考生属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职工子女后方基地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后方基地往届初中毕业生锁定的名单大屯、梅山、鲁矿考生属经市教委锁定名单的部分冶金单位职工子女本市应届初三学生锁定的名单指定区外籍考生考生持有效签证的外国护照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考生本人的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和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等学籍(原毕业)学校所在区
说明:《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须至2018年5月10日仍有效。
附件2
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日程表
日 期内 容对 象一、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普通学校招生报名日程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25日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报名材料核对区招生机构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10日全市在校应届初三学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初中学校、考生2018年1月5日至11日往届生、外省市初中毕业生网上报名区招生机构、考生2018年1月14日至15日回户籍地(居住地等)报考考生信息确认;往届生和外省市初中毕业生报名材料核对、信息确认区招生机构、考生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第一次补报名区招生机构、考生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第二次补报名区招生机构、考生二、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日程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25日本市应届初三残疾学生报名材料核对区招生机构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10日特殊教育学校应届初三残疾学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初中学校、考生2018年3月6日前各区向市特殊学生评估中心提交申请参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名单和材料区教育局2018年4月15日前向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反馈申请参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残疾学生评估意见市特殊学生评估中心2018年4月20日前向各区反馈申请参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残疾学生评估意见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2018年5月9日至10日通过评估的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残疾学生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初中学校、考生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69号}.doc】
201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