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以下简称“统一学业考试”)主要考核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统一学业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统一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科目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科目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
1.考试时间和分值
(1)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物理和化学科目合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物理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90分,化学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考试定于2018年6月16日(星期六)和6月17日(星期日)举行。
(2)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占15分,日常考核占15分。统一考试于2018年4月底前举行。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18〕8号)执行。
(3)思想品德科目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时间为70分钟。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考试定于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举行。
(4)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评定。考试于2018年5月底前举行。
2.考试组织与命题
各科目统一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由市统一组织网上评卷。各科目统一学业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本市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8〕14号,以下简称《综合评价工作通知》)执行。2018年部分区继续试点外语(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具体方案由试点区教育局制定并报市教委备案,经公布后组织实施。
3.考试合理便利
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有关要求,为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参加统一学业考试提供14项合理便利。
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需提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34号)中指定的儿童残疾评估诊断机构两年内出具的医学检测报告。其中,申请免除外语听力考试的听力残疾学生还需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36号)中对免试对象的具体规定。
201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零志愿”招生: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名额分配到全市各区的招生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