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摄影: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低分330.2分(综合分=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2、编导: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低分300.158分(综合分=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3、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专业分82分,语文不低于90分。
4、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专业分80.16分。
5、表演(音乐剧表演):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专业分75.1分。
6、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专业分65分。
7、表演(流行演唱):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专业分85分。
8、表演(流行舞蹈):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专业分88分。
注:以上专业文理统排,专业分和文化分均需达到专业所在批次的省艺术类本科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