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第二学年按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参加奖学金的评选。
(二)学校构建了以研究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和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帮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三)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五)正式录取通知书将随统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合格科目;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获通过;
3.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学历证书。
(七)如本公告的有关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八)有关工作安排均通过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http://gs.***.cn)发布,请及时关注。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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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奉贤会计 | 奉贤中等专业学校 | 3 | -- |
会计 | 上海商业金融专修学院 | -- | -- |
会计 |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 | 3 | -- |
普通类专业--会计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普通类专业--会计(税务筹划、审计、国际会计)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 | -- |
会计 | 奉贤中等专业学校 | 3 年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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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 | 上海新职联职业培训学校(普陀校区) | -- | -- |
金融(特色) | 上海商业金融专修学院 | -- | -- |
金融事务 | 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金融--银行 | 上海新职联职业培训学校(普陀校区) | -- | -- |
金融事务 | 上海市董恒甫职业技术学校 | 3 年/职业中专 | -- |
金融事务 | 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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