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春季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人才选拔目标,我校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7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66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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