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培训的教师应按课程规定完成全部培训内容,考评合格且获得由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培训证书”。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不定期向各学院(部、中心)反馈教师培训进展情况,请各学院(部、中心)及时督促加强管理。
联系电话:55275638;联系人:魏老师。
附件1.2018年上半年同步培训课程目录.pdf
附件2.2018年上半年网络直播讲座目录.pdf
附件3.2018年上半年在线点播培训课程目录.pdf
附件4.上海理工大学在线学习中心未提供课程汇总表.xls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3月23日
2018年上海理工大学组织参加上半年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培训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