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市新生:户籍一律不迁入学院。
(2) 在外省市参加高考的新生:均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凭我院的
《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开具“户口迁移证”;到校报到后,凭“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我院保卫科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3) 根据沪公治通(2007)85 号文件规定,凡在沪借读借考的非本市户籍考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2018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新生开学新生户籍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