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及条件
1.我校特聘教授
2.校外任课教师
条件:原则为著名大学或研究(院)所副教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丰富教学经验,获得过教学类奖项优先。
校外申请人的课程如获准开设,学校将会为开课累计达到2个学期、课评优秀且愿长期来我校授课的教师颁发“上海科技大学通识教育外聘教师”聘书。
3.教学团队(2人及以上)
鼓励申请人依托自身资源,组织团队进行课程组织和讲授。团队教学的需设立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设计、团队协调、助教管理、对接教学管理并承担该课程部分教学工作量等。教学团队成员需符合上述1或2条件。
4.课程平台类公司
根据征集课程范围,鼓励有课程版权资源的公司进行具体课程申请。获准开设的课程纳入我校正常排选课,接受混合型课程申请,其中见面课原则上不少于课时总数的三分之一,在线课时需组织课程助教来我校实地上课。助教条件需符合我校助教管理办法,原则为该课程主讲教师研究生或同专业讲师。公司需负责课程管理(含协调主讲教师)和助教培训工作。
(二)课时、排课等教务管理说明
1.学分学时:建议设置2学分课程(课堂讲授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实践环节/课程每48学时计1学分。1学时45分钟)
2.学期和上课作息时间:每学年设置三学期,第一学期为秋学期,时间为18周;第二学期为春学期,时间为18周;第三学期为暑期小学期,时间为4周。其中,春、秋学期16周用于安排教学,余下2周用于安排考试等。校历请见学校官网主页右上角链接http://www.***.cn/calendar.asp。上课作息时间请见教学事务处网站教务信息http://asa.***.cn/teaching_detail.asp?id=263。
3.课程规模:建议控制在31-50人/教学班,也可根据自身特点弹性控制。一般每学期每位教师独立开设的选修课不超过2门。
4.排课:为避免学生课程冲突,原则上为全学期上课,规律排课。例如春秋长学期排2学分课堂讲授课程,建议每周2课时,16教学周排课;暑学期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排课。我校选修课一般安排在周一、二、四下午和晚上。
5.考核与成绩,详见《上海科技大学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试行)》(上科大教〔2014〕10号)http://asa.***.cn/teaching_detail.asp?id=38
(三)课程费用
上科大提供有竞争力的课程费用,用于支持教师课时费、交通补贴等。被批准开课,并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无教学事故,按《上海科技大学外聘教师课时费方案(2016修订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外聘课程(兼职)教师教学交通服务的通知》(上科大教〔2016〕2号)支付课酬。申报人为公司的,协商签订相关协议/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申办人为校外人员的,获准开课并选课达到开课条件,将按实际教学任务按学期或学年签订相关协议。
根据课程实际情况,鼓励任课教师利用自身条件融合多方资源,将课外实践环节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课堂讲授与课外实践紧密结合,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可同时提交与课程配套的课外实践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
2018年上海科技大学征集暑秋学期通识选修课程课程申报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