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小于60分的考生直接判定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成绩大于等于60分的考生,学院根据当年度博士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排名情况择优拟录取。如出现综合排名并列的情况,则以综合成绩再次排序。依据考核小组的评审结果,部分经学院认定拟录取结果不确定且综合成绩大于等于60分的考生,可由学院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根据第二轮面试考核的结果确定拟录取。考生终拟录取的博士生导师与硕士阶段导师应一致,不得变更导师进行拟录取。未拟录取的考生可依据其硕士指导教师的意见,以转博考核的综合成绩作为其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学校和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4月13日
附件:生命学院转博考核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