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2018年4月20日--5月5日。
第一阶段:4 月20 日-4 月27 日(第一志愿培养单位内部复试)
第二阶段:5月3日-5月5日(各培养单位间调剂复试)
1. 管理部门信息确认所需材料(复印件须递交)
1)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准考证(法语免试生除外);
3) 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持所在学校的研究生证)(原件、复印件);
4) 复试通知凭证(如邮件、短信等);
5) 学籍或学位认证报告;
应届生: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
往届生: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
请书面认证)。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 报考“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项目”的考生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份〔应届生提供由培训基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培证明”(须注明培训科室及起始时间)〕。
办理确认手续地点由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安排(详见医学院研招
网中“招生院所”信息或见复试通知)。
2. 复试所需材料(复试时递交复试小组)
1)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 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的研究生证)(原件);
3) 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含封面);
4) 硕士阶段学习成绩证明单;
5)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6)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7) 申请定向培养的考生,还须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信。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笔试(满分100分)
专业课考试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安排,采用笔试方式,包含专业外语、专业知识等。考试科目以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考试科目代码“38”
开头的业务课为主,考试时间3 小时,满分100 分(成绩低于60 分不得录取);
(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计划汇报、科研能力评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等。
五、复试结果
复试小组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即:综合评分(导师组评价成绩)
+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排列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即得分低于60 分),不予录取。关于复试结果,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后向报考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咨询。
六、调剂
(二)复试通知:由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直接通知考生(含已通过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的学生)本人参加复试。通知内容包括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也可按医学院研招网上
“招生院所”中提供的信息,直接咨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或登录各培养单位相关网站查询复试相关信息。
(三)复试报到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携带以下材料至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办理报考信息确认手续;后至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持不合格证件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