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报考我校考生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成绩都须满分,即3门科目总分为1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3)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合成。
(4)按录取总分划定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以“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素质技能测试中的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模块对应的分数高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