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述材料外,所有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需提供父母近六个月的收入证明(银行开具的盖有银行红章的对账单原件、工资单复印件、公司人事部盖章的收入证明皆可。若无法提供上述三项之一,需提供街道或民政部门盖章的收入证明),并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髙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见附件)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者,才可根据个人具体情况申请“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备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者,必需提供上述完整材料、表格及申请。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1-66761031冯老师
2018年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由于重大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