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导师根据博士学位点培养方案,为学生编制培养计划。除博士课程外,导师应为学生指定一些辅修课程(辅修课程从现有的硕士课程内挑选),弥补学生知识结构的不足。辅修课程安排在第一、二学期,所有课程学习四个学期内完成。
操作方案:首先制订博士培养计划,满足博士学位点的学分要求。根据已制订的博士培养计划,挑选硕士课程作为辅修课程。若无法在硕士课程内找到相适应的课程,导师应安排学生自学。辅修课程、自学课程及博士培养计划经导师、分委会签字后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研究生院培养办根据分委会意见协助学生完成系统内的培养计划和选课。
硕士课程:硕士课程作为辅修课程,应在第一、二学期内完成,课程结构参照本专业的硕士培养方案,由学生和导师商定。
博士公共课:公共英语课和政治课在第一、二学期完成。
博士专业课:参照博士培养方案,在第二、三学期完成。
科研:导师负责安排学生进入课题,进行专业研究,并制订论文撰写、参加国际学术交流、访学的详细计划。
考核:每一学年结束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学生进行一次考核。分析学生在培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建议,供导师参考。对确实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学生,可提出分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