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留档。
1.考生父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或符合条件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
2.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3.考生在本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证明(该信息可通过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验证);
4.考生自愿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的申请书。
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关健信息须在“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报名库,其余信息可在报名库中进行修改。
2018年上海高等技术学校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核对报名材料(12月12日-12月25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