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研究生处、校办、监察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复试工作办法的制定和公布、组织复试的各项工作。
2、各相关学院负责组建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实施,成员中应有专人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
各学院按专业和复试人数可组成若干面试工作小组。每个面试工作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面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面试工作负责。面试工作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定。
3、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校办组成硕士生招生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018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的组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