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列加分项目不累加累计。
(二)加分证明须经我校审核无误后,加分才能生效。
(三)提交加分证明截止日期:2018年3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加分计入录取总分。
序号加分项目分值证明单位1烈士子女20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2归侨、归侨子女5上海市侨办3华侨子女5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侨办4台湾省籍青年5上海市台联会
2018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免笔试加分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