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4月10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n/gxzxbm/,以下简称
“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招生类型选择“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需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如有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需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无需邮件书面材料。
网上填报内容:
1. 个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
2.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年级排名;
3. 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评价、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字
数1000字左右);
4. 其他特长证明材料(含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如有获奖,但未按要求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
5. 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18 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经中学核实信息(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且中学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将申请表的扫描件上传至本报名系统。五、审核程序
1. 报名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区、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2. 考生材料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2018年5
月31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六、录取办法
1. 凡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8 年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 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 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及考生
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七、监督约束机制与违规处理
1. 上海大学“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 如果考生对上海大学本项工作有异议,可向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逐级向上反映。
3. 对在“启航计划”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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