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语类保送生须录取至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且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2.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上级部门。
3.本简章发布后,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调整后的政策作相应调整。
4.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21-67703050
投诉监督电话:021-67703010
(1月26日—2月22日为我校寒假期间)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2018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外语类保送生其它须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