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启明星计划( 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
3、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申报企业须在2015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4、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5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6、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7、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8、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8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近两年未获资助的单位(以法人单位计)可申请1项。
9、启明星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2018年上海电机学院申请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青年科技启明星其它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