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秀学术带头人。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本年度继续关注带头人对学科和团队建设的推动作用,注重责任人对团队中青年人才的培育,通过“一带一”的重点培养,依托项目的实施,提升团队中青年骨干的科研创新能力。“一带一”培养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要求作为第二责任人参与项目申报。
2、优秀技术带头人。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的高校、研究院所科研人员,可以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
3、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申报企业须在2015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含)以上。
4、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5、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6、申请者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7、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申请者应根据申报条件选择相应申报类别(申报通道见“网上申报备注”),报错类别视作无效申请。
9、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10、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8年度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我校可申请1项。
(1)优秀学术带头人: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优秀技术带头人:由各区、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二、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2018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发布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咨询与投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