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3月27日至4月1日,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评审成绩[书面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6分,C等计2分,其余不计分;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自选综合;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若提供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门学考等级,则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9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满分为100分)×10%]从高到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其中,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和级别参照报名条件中的专项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2.4月3日起考生可登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网查询书面评审结果。
2018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