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附件一: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1、将“高考投档成绩”、“校测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①折算后的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投档成绩/上海市2018年高考总分*100;
②折算后的校测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
③折算后的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合格科目数量*10;
我校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向我校提供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科技10科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进行折算(语文、数学、外语可使用高考成绩代替合格考),单科合格计为10分,无成绩或不合格不计分,满分100分。
2、综合成绩满分为1000,折算如下:
综合成绩=6*折算后的高考投档成绩+3*折算后的校测成绩+1*折算后的高中学业水平成绩
附件二:上海财经大学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组别科目要求专业类名称其他要求组别一物理保险学(保险精算)无工学类(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理学类(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统计学类经济学类*(数量经济)限英语考生,且口语达到B级及以上组别二不限会计学无财务管理金融学工商管理类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法学类财政学类投资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公共管理类新闻学社会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类商务英语限英语考生,且口语达到B级及以上工商管理类*(ACCA)金融学类*(银行与国际金融)
注:终招生专业计划人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018年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本简章解释权属招生办公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