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利用课余时间学习。
2.“先锋班”学员不打破原学科专业的班级建制,所属学院及专业性质不变,创新创业学院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3.学员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后,经考核成绩合格准予结业,颁发韶关学院“创业先锋班”结业证书。“先锋班”课程不及格,不计学分,不影响原专业的毕业和学位资格。
4.学员完成“先锋班”课程学习任务后取得的学分,可申请替代通识选修课、实践教学课程性质中相关课程学分。
5.“先锋班”的创业(商业)计划书与主修专业的毕业设计(或论文)相结合。“先锋班”的学员完成与专业相关的创业(商业)计划书,经学员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批准,可作为毕业设计(或论文)内容参加答辩,达到专业毕业设计(或论文)同等要求,学员可以申请以创业(商业)计划书替代毕业论文(或论文)。
6.考核与管理:(1)鼓励并创造条件组织“先锋班”的学员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2)针对优秀的学员,学院协助其成立公司,优先入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大学生创业园进行孵化,提供工商税务法律金融服务,推荐投资人和创业导师指导其进行创业实践等全方位、多角度的创业服务;(3)对于运行良好的创业项目,优先推荐投资公司予以资助;(4)表现优秀的学员可优先推荐至优质企业就业或实习。
7.“先锋班”学习成绩由创新创业学院和教务处共同管理,在学生档案内增加一份“创业先锋班”学习成绩表。
8.“先锋班”由教务处负责宏观指导,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招生选拔与教学管理等工作;学生的思想政治和生活管理工作仍由其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班级事务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中心(学生组织)协助组织管理。
9.“先锋班”教学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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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现代酒店管理教育 | 韶关学院 | --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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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韶关学院 | -- | -- |
工商管理 | 韶关学院 | -- | -- |
工商管理 | 韶关学院 | --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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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楼宇自动化教育 | 韶关学院 | --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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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 韶关学院 | -- | -- |
行政管理 | 韶关学院 | -- | -- |
行政管理 | 韶关学院 | --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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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 | 石家庄铁路技校 | 10天 | -- |
创业管理 | 中山职业技术学校 | -- | -- |
创业培训 | 赤峰市第一职业中专 | -- | -- |
创业培训 | 湖南省常德市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 | 创办、管理、改善你的企业 (全免费/10天) (武陵区劳动局主办,可申请8-30万免息贷款) | -- |
创业管理 | 上海商业金融专修学院 | -- | -- |
创业管理 | 黑龙江职业学院 | -- | -- |
2018年韶关学院“创业先锋班”考核与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