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知悉中考成绩后,如对本人的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10日前携带准考证到原就读中学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各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先按中学,后按科目汇总并填写《韶关市2018年中考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式样附后,市直中学的直接按科目填写)于7月10日下午17:30时之前将盖章的PDF版和Excel版同时发送到市招考中心中考科邮箱:40319701@***。市招考中心将于7月11日前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市招考中心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复查结果将以电子文方式反馈给各县(市、区)招考中心或市直中学,由原就读中学通知考生。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7月4日
本文来源与版权所有:韶关市招生考试
答案来源于:2018年韶关市公布中考考生成绩
2018年韶关市中考考生成绩考生成绩复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