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办学目标: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上水平、创名牌,办特色院校,培养高素质药品食品人才。
第十二条办学特色:一是,人才培养彰显行业特色--“将饮食用药安全理念引入专业教育,诚信责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行业规范融入教学中”;二是,专业设置紧贴行业发展--“紧密依托行业办学,学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办学经验,形成了学院专业链和产业链紧密对接”。
第十三条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宣传统战部、图书信息中心、学生工作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各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十四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单独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0631-5712916
第十七条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为96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
第十八条单独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2018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单独学院概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