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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018年山东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章程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8 02:11:00 解决时间:2018-04-05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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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夏季高考按照文、理科,春季高考按照医药、护理类划定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若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2.夏季高考相同分数下优先考虑语文成绩高的考生;春季高考相同分数下优先考虑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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