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填报资格
填报此类征集计划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170分。
填报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分别达到专科合格分数线(美术类188分,文学编导类195分)。
填报非统考专业,所属专业类别必须与取得专业合格证的本科专业所属专业类别一致且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非统考专业类别包括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摄影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播音主持类、服装表演类等7类,考生取得的本科专业合格证所属专业类别以《2018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本科)公布的专业类别信息为准。
2.若考生取得2个及以上不同类别的非统考专业本科合格证,可以兼报院校志愿。例如:考生同时取得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本科合格证,可以分别选择相应院校作为平行志愿的1个院校志愿进行填报。
3.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不能与非统考专业混报。
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与普通专业计划单设投档单位,考生选择此类专业,均须作为1个单独院校志愿填报。
4.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志愿,也可填报有关高校普通文理类志愿,但每个批次只能选择一类填报。
5.艺术类征集志愿设置了“其他高校服从调剂”选项,选择此选项的考生视为服从调剂高校专业类别内的任何专业安排。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进行。
2018年山东省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填报艺术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