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填报资格
填报此类计划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170分。
填报使用本校校考成绩的高校和专业,考生须具有该校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且只能填报1所高校。
填报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分别达到专科合格分数线(美术类188分,文学编导类195分)。
填报非统考专业,所属专业类别必须与取得专业合格证的本科专业所属专业类别一致且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本科校考合格证的专业类别的界定请参考《2018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本科),考生如对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界定有疑问,请咨询拟报考的招生高校,避免因专业合格证不符合要求被退档。
(2)除北京电影学院、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等部分专业使用本校校考成绩外,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全部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2个院校志愿。
(3)非统考专业填报提示
若考生取得2个及以上不同类别的非统考专业本科合格证,可以兼报院校志愿。例如:考生同时取得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本科合格证,可以分别选择相应院校作为平行志愿的1个院校志愿进行填报。
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类别须分别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单独作为1个院校志愿填报。
(4)其他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不能与非统考专业混报。
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与普通专业计划一起公布,但单设投档单位,考生选择此类专业,均须作为1个单独院校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志愿,也可填报有关高校普通文理类志愿,但每个批次只能选择一类填报。
2018年山东省普通高考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填报关于认可其他院校专业合格证招生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