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招生院校应于4月20日前,将教育部同意单独招生的函件及本校在山东省组织单独招生方案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二)有关院校按相关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须于4月30日前登录山东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录取数据报送系统(http://cj.***/dkdz/),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照要求的数据库格式(附件1、2)上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相关文件办理录取手续。
三、相关要求
(一)凡是被各种类型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各有关院校要将此规定明确告知考生,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二)各单独招生学校要认真核对拟录取考生名单,确保无漏报、误报考生。各校在收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后,方可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各类单独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考生,由各招生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各类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与解读工作。
附件:1.高等学校单独招生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
2.高等学校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数据库结构
3.山东省2018年高职单招考生免试申请表
4.山东省2018年高职单招免试考生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8年4月
2018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山东省各类普通高校单独招生录取手续等省内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