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实施“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畅通农村和困难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贯彻落实。要加强政策宣传,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内容、程序规则,切实把此项惠及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宣传落实到位。
(二)强化管理,严格审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职院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流程,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和复核工作,确保真正符合条件考生纳入实施范围。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阳光招生,确保公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职院校要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大专项计划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名单、录取分数、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力度,做好招生信息“十公开”工作,确保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附件:1.2018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表.docx
2.山东省“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4日
2018年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