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强化招生录取过程监督,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促进学校自觉形成维护招生秩序、确保公平公正、严防违规违纪的自律机制,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吸收专家、教师根据自身专长参与考生的特长评估和专业适应性评估,聘请学生代表和社会监督员参与学校的考核监督和招生监督等。
二是全面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于2014年根据教育部要求开始实施,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除加盖高校校章外,还应有校长签名,由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目的是建立高校招生责任制和问责制,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强化了校长作为法人代表及其领导下的招生部门的责任,避免问题推诿现象发生。
三是实现招生信息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全面公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招生工作流程信息全面公开。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2)特殊类型考生信息全面公示。例如高校的自主招生、保送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运动队等考生的信息要及时准确进行公示。(3)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全面公开。强化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使信息的全面公开快速、便捷、准确,实现多渠道信息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实行招生违规事项问责机制。
答案来源于:2018年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问答
2018年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高等学校如何完善录取管理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