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立国家及山东省政府奖助学金(占学生比例18%,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 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 元/人,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生均3000 元/人)。
2. 设立学校奖学金(占学生比例 10%)。
3. 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4. 按照国家规定,帮助贫困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三十一条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本科毕业生颁发山东管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颁发山东管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2018年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普通高等教育资助与奖励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