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是实施公费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市教育、卫生计生、农业等部门,以及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把“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和“公费农科生”的主要政策措施,向高中阶段学校全体师生讲清讲透,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阶段毕业生报考。
(二)完善工作机制。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强招生录取协调配合,认真签订并严格履行公费教育协议书,扎实做好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在公费生入学后,各高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制定公费生培养方案,建立跟踪培养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关心和促进公费生的学习和成长,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强化监督管理。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招生录取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高中学校,并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解疑释惑,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农业厅
2018年6月7日
2018年山东省公费生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