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100分):
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不含通俗唱法;考生不能自带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如需伴奏,请于3月3日考试后安排考试时间时自愿提出申请,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需自备谱例(五线谱原谱)。
◆钢琴或器乐(100分):
钢琴自选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奏鸣曲或中外乐曲);其他乐器演奏两首曲目,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器乐不允许使用伴奏。
◆综合素质(10分):
舞蹈(自备伴奏带)和朗诵。(3分钟内完成)
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本科线谱及简谱,现场抽取2-3条考试曲目演唱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