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实行由学院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专业志愿后计划还未满额,从第三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到低递补录取;如第三专业仍未录取满额,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4.录取时,先进行空中乘务专业的录取,如考生报考该专业未被录取,总成绩换算成原始成绩,可参与报考的其他专业志愿录取。
(二)确定预录名单:录检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4月21日—23日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5月中旬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依据有关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8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2018年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为9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按各类别、专业实际报名考试测试成绩合格人数进行调整,招生总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其转入统招计划。单独招生的各专业分类招生人数如下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