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招生章程编制和发布工作。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政策要求,做好招生章程编制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经我厅集中核定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和本校网站上分别发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强化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考生的公示。加强对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考生及享受加(降)分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所有申请享受高考加(降)分的考生,均需就其对应的加(降)分项目向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申报,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制定具体办法,会同公安、民族事务等部门联合审查考生户籍、民族等特征信息。
(三)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配合我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高中学校要主动做好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系统培训,确保政策解读思想统一,口径一致,时间及时,方向正确,导向明确,内容准确。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政策规定、报考条件、学校往年录取情况、录取规则、防欺诈警示等基本内容和要求,向广大考生进行宣传。要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确保所有考生均有机会在高校招生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2018年山东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做好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