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按照网报时个人填报确认的信息进行终上报。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原则不再更改录取方式。因工作原因,确需更改录取方式的,需要由本人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要求扫描到一个pdf格式,并以“考生编号+专业+姓名”命名)在4月14日前,到北校区1号楼421房间办理,逾期不再接收更改申请: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2.《更改录取方式申请》(更改录取方式申请.docx);
3.与单位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或单位同意就读定向就业研究生证明。
2018年山东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有关事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