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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单独录取政策

2018年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录取政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18:58:00 解决时间:2018-11-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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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录取政策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先确定统一低录取资格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四)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由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确定。

(五)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单独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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