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之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学校制定的工作日程(附件2)组织开展复试。要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和学业能力的考核,逐一审查考生提供的政审表和成绩单等材料;严格落实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面试等环节的工作要求,保证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要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工作严肃认真,不走过场,结束后视频资料报研究生院封存。
各招生单位要做到以人为本,给考生提供候考室、饮用水等基本条件,让考生有个较为舒适的复试环境。
各招生单位须对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规定的培训,并签署招生工作承诺书,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者须全程回避。如出现违反规定、组织混乱等情况,将按照学校教学事故给予严肃处理。
心理测试、英语笔试和体检工作由研究生院联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外国语学院、校医院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