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合格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山东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公示合格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山东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1、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我校将统筹考虑学生运动特长和学业发展,严格执行有关高考文化成绩低录取要求,一般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文、理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急需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适度降低,但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文、理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2、与我校签订协议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专业志愿,高考成绩达到规定标准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按照公示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1、对在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或全国高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2、报名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考生路途、报名过程中健康、安全等责任自负。报名具体安排如有变化,将在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在线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018年山东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入选考生名单实行逐级公示,即在招生在线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