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四章?注册入学时间安排
(一)公布缺额计划:9月10日16:00前;
(二)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9月11日13:00-17:00;
(三)数据整理与投档:9月12日12:00前;
(四)院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12日14:00-9月13日12:00;
(五)调剂志愿投档:9月13日14:00-17:00;
(六)院校下载高校调剂志愿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14日9:00-12:00。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度注册入学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类别、科类,选择我校对应的专业进行注册申请。
2018年夏季高考、春季高考注册入学申请资格线均为150分。
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申请,不受文化分数限制。
参加我省专科(高职)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向我校申请,单列计划录取。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2018年我校注册入学招生计划总数为166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达到注册入学低申请资格线上的考生,在省下达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内,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并负责招生情况的解释和遗留问题。
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申请,不受文化分数限制。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九条 考生申请注册入学,须凭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wsbm.***。
时间安排: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将新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优惠照顾的原始证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反复比对,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中的照片等信息和本人一致,凡不一致者,不得注册。入学后,要切实做好新生的体检复查工作,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要将具体事项填写《体检复查登记表》。通过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
第二十一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资助特困生政策
学院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围绕立德树人、科学引领、助力成长、全面成才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创新育人工作新模式,不断丰富资助育人内涵,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理念贯穿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构建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手段,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的多元化、分层次、全覆盖的资助育人服务体系,全面完成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
第二十五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536-8187758,8187753,8187768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QQ群:?75254441
E--mail:?sdzyz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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