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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建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2018年山东建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4 02:12:00 解决时间:2018-05-12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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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

(2)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本人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考生服从调剂,学校将其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对于按以上原则却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江苏省考生在安排专业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若有退档则按投档成绩顺延录取。

(3)出现同分考生时,录取分配专业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或进行专业分配。

(4)我校如有济南市走读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招生按照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原则同上。

(5)春季高考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进行专业分配时,按考生投档成绩,分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出现同分考生时,优先录取技能考试成绩高者。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5-12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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