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山东交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专业专业代码科类江苏甘肃河南山东合计视觉传达设计130502艺术文理兼招10821030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拟招生计划数拟发放合格证数140120统考统考260备注:各省具体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报考情况确定,终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科目、时间与地点
省份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山东以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甘肃色彩(静物默写)素描(头像默写)考试用纸:8K考试时间:2.5小时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江苏注:考点只接受所在省份考生报考,不接受其他省份考生报考。
第十四条美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江苏省、甘肃省的考生凡取得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即可报名参加我校在该省组织的校考,学校将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原则上按照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公布我校美术类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发放美术类专业合格证。
山东、河南省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合格证发放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学校认可山东省和河南省专业统考成绩。凡取得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该省生源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山东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美术类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投档,学校将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
江苏省和甘肃省的考生取得我校2018年美术类专业招生测试合格证,并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则可报考我校。招生录取时,学校将对进档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学费为8500元/年,住宿费500-1200元/年。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如有变化,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新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退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生在高修业年限内,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培养方案要求学分,成绩合格,达到相关毕业要求,由本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
山东交通学院网址:http://www.***.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cn;
电子邮箱:zhaosheng7112@***;
电话:0531-80687112 80687478;
艺术与设计学院咨询电话:0531-
通讯地址: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357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2018年山东交通学院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招生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